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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办法(2012修改)

2015年12月31日 14:20    科研处普通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促进学科与教学团队的健康成长,整体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现结合我校实际,根据《天水师范学院校内岗位津贴分配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基本任务要求及计算办法

科研基本任务是教师所选岗级规定必须完成的科研工作量,以三年聘期为考核周期。各岗级教师须完成下列各类别等级与数量的科研基本任务:

1、教授1岗须完成(主持)B3类学术论文2篇、或A类著作1部、或B类项目1项以上、或C2类成果奖励1项以上;

2、教授2岗须完成(主持)B4类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B类著作1部、或C类项目1项以上、或C3类成果奖励1项以上;

3、副教授1岗须完成(主持)B4类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C类著作1部、或D类项目1项以上、或D类成果奖励1项以上;

4、副教授2岗须完成(主持)B5类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C类著作1部、或D类项目1项、或D类成果奖励1项;

5、讲师须完成(主持)D类学术论文及以上、或参编著作5万字以上、或校外项目1项、或限额内参与获奖1项;

6、助教和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教师,其科研基本任务不作要求。

表一:科研工作量要求及分类表

类别

岗位

科研工作量要求(分)

学术论文

专著、教材

科研项目

(主持)

成果奖励

教授1

3000

B3类2篇

A类1部

B类1项以上

C2类1项以上

教授2

1500

B4类2篇以上

B类1部

C类1项以上

C3类1项以上

副教授1

1000

B4类1篇以上

C类1部

D类1项以上

D类1项以上

副教授2

500

B5类1篇以上

D类1项

讲师

200

D类以上

参编5万字

校外项目1项

限额内参与获奖

7、各岗级教师科研基本任务既要完成等级的质量要求,也要完成总分值的数量任务(具体要求见表一)。各岗级教师如完成等级的质量要求后分值尚未达标的部分,可由其他低级别成果填补。

8、各岗级教师如在聘期内完成了高于所选岗级基本任务要求的成果,亦可视为完成工作要求,对超出工作量分值的部分即享受奖励津贴。

二、奖励办法

1、学校对在申报学位授权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平台)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单位进行奖励。在年末考核时奖励经费一次性核拨到相关单位,由单位负责具体分配,并报科研处与人事处审核同意和备案后发放。具体奖励标准见表二。

2、学校对教师完成科研基本任务后所取得的高水平、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和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应用推广类成果给予奖励。奖励范围包括表三所列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C类及以上著作;E类及以上级别项目(自筹项目除外);E类及以上级别成果获奖(D类艺术、竞赛类获奖除外)。

3、学校于每年度末进行科研成果登记,以聘期三年为周期进行总核算。提前完成科研工作量的个人在本年度即可获得科研奖励。不规定科研基本任务的各类人员如完成高水平成果可直接奖励。

表二:学科、专业建设业绩奖励标准(单位:万元)

名 称

奖励金额

申报成功一个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点研究基地

50

申报成功一个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点研究基地

3

申报成功一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8

申报成功一个国家级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8

申报成功一个省级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说明:其他学科、专业建设业绩奖励参照以上级别执行

三、教学、科研成果分类

1、分类参考依据

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科学与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

2、学术期刊分类

A1类:NATURE、SCIENCE

A2类:SCI一区期刊;中国社会科学

B1类:SCI二区期刊;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管理世界、马克思主义研究、哲学研究、经济研究、政治学研究、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文学评论、中国语文、文学评论、音乐研究、美术研究、历史研究、文物、民族研究、编辑学报、中国图书馆学报、教育研究、心理学报、体育科学、旅游学刊(22种)。

B2类:SCI三区、SSCI期刊;新华文摘(转载原文1/2以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人民日报、光明日报(1500字以上);

南开管理评论、科研管理、科学学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教学与研究、国外理论动态、哲学动态、自然辩证法研究、道德与文明、世界宗教研究、世界汉语教学、当代语言学、语言教学与研究、外语界、外国语(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报)、现代外语、外国文学研究、文艺争鸣、当代作家评论、文艺理论研究、文艺研究、民族艺术、中央音乐学院学报、装饰、美术、美术观察、近代史研究、中国史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考古、世界经济、中国工业经济、经济学(季刊)、世界经济与政治、当代亚太、国际观察、中国法学、法商研究、中外法学、中国人口科学、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新闻与传播研究、新闻大学、中国科技期刊研究、大学图书馆学报、情报学报、图书情报工作、北京大学教育评论、高等教育研究、电化教育研究、上海体育学院学报、天津体育学院学报、西安体育学院学报、统计研究、心理发展与教育、经济地理、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开放时代、学术月刊、社会科学研究、文史哲、社会科学、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68种)。

B3类:SCI四区、EI、A&HCI收录期刊;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原文1/2以上)、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

管理科学学报、中国软科学、外国经济与管理、研究与发展管理、公共管理学报、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管理科学、管理工程学报、社会主义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世界哲学、伦理学研究、宗教学研究、语言科学、语言文字应用、民族语文、中国翻译、中国外语、外国文学、文学遗产、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南方文坛、中国比较文学、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电影艺术、中国音乐学、中国音乐、当代电影、中国油画、中国书法、世界美术、中国农史、抗日战争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史学月刊、中华文史论丛、史林、清史研究、考古学报、考古与文物、金融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会计研究、中国农村经济、经济科学、财经研究、国际金融研究、世界经济文汇、中国农村观察、农业经济问题、国际经济评论、财贸经济、南开经济研究、世界经济研究、经济学家、云南财经大学学报、国际贸易问题、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审计研究、现代日本经济、经济评论、国际政治研究、东北亚论坛、美国研究、现代国际关系、外交评论、国际问题研究、求是、江苏行政学院学报、中共中央党校学报、欧洲研究、青年研究、清华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现代法学、人口研究、人口学刊、中国藏学、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广西民族研究、国际新闻界、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出版发行研究、图书情报知识、情报理论与实践、图书与情报、国家图书馆学刊、情报科学、清华大学教育研究、开放教育研究、中国电化教育、比较教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教育与经济、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教师教育研究、教育研究与实验、中国体育科技、体育与科学、数理统计与管理、心理科学进展、心理科学、城市规划学刊、人文地理、资源科学、学海、江海学刊、江苏社会科学、甘肃社会科学、浙江社会科学、读书、求索、东南学术、贵州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国外社会科学、天津社会科学、南京社会科学、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42种)。

方言、当代外国文学、文艺理论与批评、当代文坛、小说评论、世界电影、北京电影学院学报、史学集刊、世界历史、史学理论研究、敦煌学辑刊、西北民族研究、软科学、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管理现代化、思想理论教育导刊、孔子研究、城市发展研究、山西财经大学学报、现代财经、中国经济史研究、求实、理论探索、理论学刊、法学论坛、法学杂志、政治与法律、西北人口、外国教育研究、教育科学、教育学报、心理学探新、外语教学、北京体育大学学报、音乐探索、交响、中国美术教育、国画家、编辑之友、中国出版、图书馆杂志、图书馆工作与研究、社会科学战线、人文杂志、宁夏社会科学、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齐鲁学刊(48种)。

B4类:SCI(E)、CSCD收录期刊;除B1-B3外CSSCI其余期刊;人大复印资料(原文1/2以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编);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原文1/2以上)。

B5类:ISTP、CSCD(E)、CSSCI扩展版期刊。

C类:在北图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的本人所从事专业的课程教学类文章。

D类:在其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的本学科学术、理论类文章。

3、著作分类

A类:人民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等出版的学术理论类专著与国家规划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

B类:其他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学术、理论类专著、译著及高校教材。

C1类:A类出版社出版的工具书、教辅用书、中学教材、通俗类及编著等著作。

C2类:B类出版社出版的工具书、教辅用书、中学教材、通俗类及编著等著作。

4、项目分类

A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B类: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古籍整理委员会项目,全国基础教育外语教学研究资助金项目,国家级重大项目子课题,其他部委研究项目,国家和部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国家级精品课程。

C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级精品课程。

D类:教育厅研究生导师科研项目,教育厅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它厅局级科研项目,市州科技计划项目。

E1类:各类横向项目。

E2:成果转化推广项目。

5、成果奖励分类

A类: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教学成果奖。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对应A2、A3、B1)。

B类: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

国家级(由教育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组织,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摄影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国家级协会主办)专业(美术、音乐、舞蹈、戏剧、书法、摄影、新闻、文学创作等)比赛有等次的获奖;

国家级(教育部主办)教育教学软件大赛奖;有届别的国际各类体育比赛有等次的获奖;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有等次的获奖。

C类:省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名师;省敦煌文艺奖;

省级(由省教育厅、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组织,省美术家协会、省音乐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省戏剧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摄影协会、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作家协会、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省级协会主办)专业比赛获奖(对应C2、C3、D1),国家级美术馆、博物馆收藏作品;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办个人演唱(演奏、舞蹈)会、作品讲座、专题节目、作品展演(有等次的对应C2、C3、D1,无等次的按C3认定);

省级(教育厅主办)教育教学软件大赛奖;全国运动会获奖,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获奖;“外教社杯”全国高校英语教师教学大赛获奖、全国英语演讲大赛获奖,“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获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奖,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获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获奖,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获奖,正保教育杯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决赛获奖,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获奖,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获奖,“东芝杯”中国师范大学师范专业理科学生教学技能创新实践大赛获奖,中国机器人大赛获奖。

D类:省高校科技进步暨社科成果奖。市科技进步奖及社科优秀成果奖、麦积山文学艺术奖(一、二等奖对应D2、D3);

省级美术馆、博物馆收藏作品;省电视台、省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个人演唱(演奏、舞蹈)会、作品讲座、专题节目、作品展演,举办校外个人独唱、独奏及作品音乐会。

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个人获奖,甘肃省运动会获奖,甘肃省大学生运动会获奖;“外教社杯”全国高校英语教师教学大赛甘肃赛区获奖、全国英语演讲大赛甘肃赛区获奖,“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甘肃赛区获奖;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奖,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甘肃赛区获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甘肃赛区获奖,省大学生“挑战杯”竞赛获奖,正保教育杯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复赛获奖,省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获奖,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甘肃赛区获奖,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甘肃赛区获奖。

表三:教学、科研成果分类及奖励标准

类别

级别

奖励金额(万元)

分值(分)

备 注

期刊

学术

论文

A类

A1

100.0/篇

100000/篇

A2

10.0/篇

10000/篇

B类

B1

5.0/篇

5000/篇

B2

3.0/篇

3000/篇

B3

1.5/篇

1500/篇

B4

0.6/篇

600/篇

B5

0.3/篇

300/篇

C类

0.2/篇

200/篇

D类

0/篇

100/篇

著作

A类

3.0/部

3000/部

B类

1.5/部

1500/部

C1类

1.2/部

1200/部

C2类

0.9/部

900/部

项目

A类

5.0/项

5000/项

B类

2.0/项

2000/项

C类

1.0/项

1000/项

D类

0.5/项

500/项

E1类

到账经费5%/项

奖励金额×10/项

到账经费10万起计

E2类

到账经费5万/单位

1000/5万

成果转化按学校到账收入5万元为一个计算单位

成果

奖励

A类

A1

100.0/类

100000/类

除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外,一、二、三等奖分别对应A1、A2、A3

A2

20.0/类

20000/类

A3

10.0/类

10000/类

B类

B1

8.0/类

8000/类

一、二、三等奖分别对应B1、B2、B3

B2

5.0/类

5000/类

B3

3.0/类

3000/类

C类

C1

2.0/类

2000/类

一、二、三等奖分别对应C1、C2、C3

C2

1.5/类

1500/类

C3

1.0/类

1000/类

D类

D1

0.8/类

800/类

除市级奖外,一、二、三等奖分别对应D1、D2、D3

D2

0.5/类

500/类

D3

0.3/类

300/类

E1

1.0/类

1000/类

发明专利

E2

0.5/类

500/类

实用新型专利

E3

0.3/类

300/类

外观设计

说明:期刊论文成果认定时根据文章发表时的库而定。

四、相关说明

1、所有成果认定仅限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2、同一刊物同一年度科研工作量计算与奖励不超过2篇。以同一题名在不同的刊物上发表的多篇论文,只认定其中的一篇;或内容相同而题目不同在不同刊物上发表的多篇论文,也只认定其中的一篇。

3、理工科期刊论文可计通讯作者,但与第一作者合计不超过100%。D类学术论文仅计科研工作量,不奖励。

4、被理工科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期刊刊登的论文须提供查新证明,无证明者按D类论文计工作量。

5、美术、音乐类作品参照发表期刊级别对待。其中,在某一刊物刊登一幅或多幅作品并超过一个版面,按该刊物级别进行奖励;超过1/2版面按该刊物级别的二分之一进行奖励;不足1/2版面按该刊物级别的三分之一进行奖励。

6、专著、教材仅认定著者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成果,合作者也须是同学科或同领域人员,否则不予认定。专著、教材再版不计工作量,也不奖励。

7、所有自筹经费项目仅计科研工作量,不奖励。

8、为鼓励科研成果向社会转化推广,对推广转化产生效益的成果,使用单位应按比例向学校上交转化分成。转化分成归学校财务,对成果持有人按收入比例进行奖励,每5万元按1000分标准计分。

9、成果奖励类如不分等次,则按所在类二等奖认定;艺术、竞赛类仅认定分类所列名称的获奖成果;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艺术、竞赛类成果获奖,一个奖项(包括团体和个人)仅按一次认定。艺术、竞赛类获奖中D类成果只计工作量,不奖励。

10、多人合作的著作、项目、成果奖励,由主持人按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分值,总分值合计不超过100%。

11、国家级专业性比赛按中宣部《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关于〈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总体方案〉的通知》中所列奖项予以认定。省级专业比赛按照省委宣传部《全省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实施意见》、《甘肃省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方案》中所列奖项予以认定。

五、其他

1、本办法归科研管理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2、本办法自文件正式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天水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分类及认定标准》(2008年)同时废止。

上一条:天水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办法补充规定
下一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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