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验收、结题、鉴定、评审后,或新成果产生一个月之内,登陆http://www.tech110.net/软件下载,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V8.0及操作手册等(用户名:cgdjxian 密码:cgdj201507),在系统内根据项目、成果具体情况逐条逐项详细填写并保存,填写完成后从系统中导出格式为cgsbqy.zip的数据包,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骑缝装订6-8份,经完成单位、推荐单位盖章后,带科技成果登记表、数据包、附件材料到科技厅成果处207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科技成果登记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1、经验收的项目:立项文件、任务书、验收申请、验收证书、验收报告的原件或原件复印件,以及项目产生的论文、专利等成果的复印件。
2、经结题的项目:立项文件、任务书、结题报告、准予结题证明的原件或原件复印件,以及项目产生的论文、专利等成果的复印件。
3、经鉴定的项目:鉴定汇报的ppt、会场照片、鉴定意见的电子版,鉴定证书10份,鉴定时提供的相关报告材料,以及项目产生的论文、专利等成果的复印件。
4、软科学评审的项目:立项文件、任务书、评审申请、评审证书、研究报告、评审时提供的效果材料,以及项目产生的论文复印件。
5、凭发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直接进行科技成果登记,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申报时提供的主要附件材料。
6、凭新药证书、新品种证书直接进行科技成果登记,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原件复印件,新药、新品种审定时提供的主要附件材料。
关于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财政投入科技研发类项目进行省级科技成果登记的补充说明.doc
科技成果登记操作实务.ppt
科技成果管理相关政策.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