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鉴定和结项申请需要报送下列材料:
◎ 结项申请书2份。由承担项目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至少3位同行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人在《专家评审意见表》上签署意见。通过评审后,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结项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 总报告一式4份。总报告字数一般要求3万字以上。项目的编写格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执行;
◎ 结项摘要2份。编写格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摘编写规则》执行。⑴一份600字,主要摘研究成果的精华部分,写突出、鲜明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供报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阅。⑵一份4000字,供编辑出版《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汇编》使用;
◎ 项目的电子文档包括上述文字材料的内容。
附件: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表.doc
结 项 申 请 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