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6〕32号),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二)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三)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二、申报办法
1、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根据申报名额进行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申报系统为准。
3、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6日17时受理项目网上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三、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科学合理分配申报名额,规范申报程序,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切实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2、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4、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5、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四、受理日期
我校系统受理截止日期2026年7月6日,请申请人于截止日期前通过系统提交申报书,逾期不予审核。
联系人:刘世锋
联系电话:0938-8366657
附件:
1.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管理处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