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提升科研项目完成水平,根据《天水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天师大发〔2025〕27 号)和《关于 2023 年度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立项的通知》(天师院办发〔2024〕44 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24年已立项的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4年获批立项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中期检查从项目开展情况和成果两个方面进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中期考核结果作为项目后续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对中期考核结果“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将给予项目负责人通报批评并予以警示。
2.请项目负责人按期提交《天水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中期报告后附相关支撑材料。同时将《天水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和《天水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截止日期
截止日期:2026年4月8日17:00,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红明,刘世锋
联系电话:0938-8363290
电子邮箱:tssykyc2012@126.com
附件:
1. 关于2023年度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立项的通知
2. 天水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 天水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科研管理处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