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列科研项目管理,提升校列科研项目完成水平,根据《天水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天师院发〔2021〕41号)和《关于2023年度校列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天师院办发〔2023〕82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已立项的2023年校列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3年获批立项的校列项目(包括: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专项、产业支撑引导专项和创新基金专项4类)(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中期检查从项目开展情况和成果两个方面进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中期考核结果作为项目后续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对中期考核结果“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将给予项目负责人通报批评并予以警示。
2.请项目负责人按期提交《天水师范学院校列科研项目中期报告》(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中期报告后附相关支撑材料。同时将《天水师范学院校列科研项目中期报告》和《天水师范学院校列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截止日期
截止日期:2025年4月3日17:00,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世锋
联系电话:0938-8366657
电子邮箱:tssykyc2012@126.com
附件:
1.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校列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
2.天水师范学院校列科研项目中期报告
3.天水师范学院校列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科研管理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