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发了《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5〕2号),现将通告全文转发。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5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请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或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撰写。
2、没有申请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户的申请人员请联系科研管理处申请开通。2025年1月15日以后可以通过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
3、请申请人2025年3月6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申请书(学校将关闭系统申报权限);2025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4、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5、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6、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9、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特别关注
(1)为保证项目组成员的合法权益,提交形式审查的申请书签字页必须为项目组成员本人签字,否则一经查出,该项目将不予推荐。
(2)2025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请填报有变化,请务必按照《指南》、《规定》及系统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3)申报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务必按使用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中提供的模板进行报告正文内容填写。
二、项目结题
1、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撰写并下载提交纸质版,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
3、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2月17日前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报告并提交,并于2025年3月1日前将基金委审核通过的结题报告(一式二份)报送科研管理处。
4、相关网站地址
(1)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
联系人:刘世锋
联系电话:0938-8366657
附件
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科研管理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