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列科研项目管理,提高校列科研项目绩效,推动项目按期高质量结项,切实提高项目成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按照《天水师范学院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依据《天水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逾期校列科研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请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结项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清理范围:2019年立项未结项、2020年(辅导员专项/党建专项/乡村振兴专项/艺术创作专项/重大预研专项)立项未结项校列科研项目。
2、成果要求:以当年立项文件要求为准。
3、结项形式:会议评审。
4、报送材料:项目负责人填报《2023年度天水师范学院校列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提供相关成果材料(发表论文、著作、专利或其他形式成果)的原件备查,并将成果复印件装订于《结题申请书》之后提交纸质件一式2份(A4双面打印)。同时,将《结题申请书》《结项申请一览表》电子版发至邮箱:tssykyc2012@126.com,文件采用“校级结项+负责人姓名”方式命名。
5、提交日期:2023年4月28日17:00前,逾期学校将终止项目执行。
联系人:刘世锋
联系电话:0938-8363290
附件:1. 2023年度天水师范学院逾期校列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doc
2.2023年度天水师范学院逾期校列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一览表.xls
科研管理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