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发了《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现将通告全文转发。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3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请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或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撰写。
2、没有申请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户的申请人员请联系科研管理处申请开通。2023年1月15日以后可以通过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
3、请申请人2023年3月6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申请书(学校将关闭系统申报权限);2023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4.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5、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6、特别关注
(1)为保证项目组成员的合法权益,提交形式审查的申请书签字页必须为项目组成员本人签字,否则一经查出,该项目将不予推荐。
(2)2023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请填报有重大变化,请务必按照《指南》、《规定》及系统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3)申报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务必按使用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中提供的模板进行报告正文内容填写。
二、项目结题
1、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撰写并下载提交纸质版,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
3、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2月17日前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报告并提交,并于2023年3月1日前将基金委审核通过的结题报告(一式二份)报送科研管理处。
联系人:刘世锋
联系电话:0938-8363290
附件
1.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
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链接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链接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401/)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链接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81899.htm)
5.项目申请用户手册
科研管理处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