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杜绝师生学术不端行为,保障科研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学校良好学术声誉,依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天水师范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天师院党办发〔2021〕23号)、《天水师范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天师院发〔2016〕18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学术不端行为自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本着为师生负责、为学校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召开教师职业道德和师生学术诚信教育专题会议,认真做好本次学术不端行为自查的宣传、组织、动员、调查、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本学院学术委员会职能,重点对照《天水师范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第五章第十九条学术不端典型行为,认真检查师生各类学术成果,科学调查学术不端行为相关线索,详实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客观总结本学院学术诚信现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自查报告要在扎实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撰写,内容主要包括自查工作的组织安排、自查过程、相关线索、现状总结、整改措施等,具体问题线索须附佐证材料。
自查报告经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于12月20日前报至科研管理处。
联系人:贾迎亮
联系电话:8366657
附件
1.天水师范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
2.天水师范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科研管理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