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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甘肃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1年01月18日 16:21  科研管理处  科研管理处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论研究质量和工作水平。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甘肃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思函〔2021〕2号)有关安排,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甘肃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1年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人在《2021年甘肃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中选择题目,按程序进行申报。

(一)重点课题。每项资助2-3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重点课题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我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三全”育人、思政队伍建设、思政理论课改革创新等工作选择题目开展深入研究。

(二)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要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聚焦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选择题目开展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要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经验,师德师风良好,教学态度严谨,具有一定的钻研精神和创新意识,能够承担项目研究和组织工作。

(二)学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重点课题负责人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往年已立项但尚未结项的甘肃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须填报《2021年甘肃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课题申报人所在中层党组织或所在单位需对申报课题进行审核,并填写《2021年甘肃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

(二)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相关事宜

(一)课题申报工作需由课题申报人所在中层党组织或中层单位进行初审,择优统一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课题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书》及其相关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等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申报前,课题申报人必须提交预期研究成果及成果展示形式,此项作为立项的重要内容。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并作为课题结项的重要依据。

(四)课题研究经费管理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社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课题负责人应在资助限额内,合理分配使用经费。经费执行情况将作为项目结项评审的重要内容。无法按期结项的课题及放弃结项的课题,学校科研管理和财务部门将收回项目资助经费,项目组成员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此类项目。

五、材料报送

2021年课题申报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申报书》一式5份,《汇总表》1份),于2021年1月25日前报送科研管理处,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玉祥刘世锋

联系电话:8363116

电子邮箱:158381077@qq.com

 附件1:2021年甘肃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项目选题指南.docx

 附件2:2021年甘肃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2021年甘肃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项目目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甘肃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研管理处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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