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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2015年08月07日 16:15    科研处普通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精神,省教育厅决定评选甘肃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奖,具体要求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相同。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 2011 1 1 2014 12 31 期间未获得省级及教育厅科研成果奖励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5)项目结项(厅级以上)。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申报者下载《甘肃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奖申报评审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填写打印,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科研管理处。

2本次申报时间紧张,请各申报者务必于 2015 8 11 早上11点前将申报表及电子版提交科研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981168140@qq.com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3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3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3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836329013893886028

   

附件:1、申报评审表

2、甘肃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科研管理处

2015 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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