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科建设,打造一批致力于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学科群,建设一批支撑硕士学位点建设的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扶持和培育一批有前瞻性的新兴交叉学科,引领学校发展和提高服务社会的整体水平,根据《天水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天水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方向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安排,启动学校第四轮重点学科的申报和评审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轮校级重点学科按照特色学科群、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学科项目四个类别进行立项建设,坚持“全面提升,重点突破,分类指导,特色发展”和“有所为有所不为,错位发展,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和立项。
2.各学院要立足本学院的学科发展实际,结合省内各学科的布局现状,从服从学校发展大局和有利于本学科未来发展的高度,按照学科建设的内在规律和要求,在充分发扬民主和征求意见,科学论证,精心策划,整合团队,凝练方向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3.本轮重点学科建设考虑到学校师资队伍实际和资源条件,原则上每个学院申报1个重点建设学科或重点培育学科。2个省级一流特色培育学科群(中国史和生态学)和8个省级重点学科(中国史、生态学、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数学)所在的学院原则上不再按照一级或二级学科申报重点学科,但可以牵头申报新兴交叉学科或新的学科群。
4.没有省级一流特色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的学院,可以根据本学院的实际,以二级学科或学科项目的形式进行申报,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科研机构申报交叉学科。
5.按学科群申报的,至少有1个主干一级学科和3个支撑一级学科;按一级学科申报的,至少有3个二级学科或稳定的学科方向;按二级学科申报的,至少有2个稳定的特色研究方向;按学科项目申报的,有稳定的特色研究方向。每个方向要有5名研究领域相同或相近的骨干成员。团队组建切忌零时拼凑,不准交叉和重复。
6.现有的省级一流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要做好学科特色方向的凝练工作,力争经过四年建设,特色更加鲜明,优势更加突出。
二、申报条件
各学院根据《天水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天水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申报,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的学科应在省内相关领域有较强的优势和特色,已形成较为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基本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能带动和促进相关学科的发展,有组织跨学科研究的优势,通过一定时间的建设后,能填补甘肃省重点学科方向的空白。
2.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须与专业建设和硕士学位点建设紧密结合,在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的基础上,努力为专业建设、硕士学位点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提供平台。
3.已形成了年龄、职称及学历等结构较合理,思想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竞争有力的学科梯队。
4.学科团队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有承担重点科研课题研究的能力,目前承担着多项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或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合作平台。
5.要有大家公认、在省内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并具备组织带领团队合作开展学科建设的学科带头人。
6.对某些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优势的应用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如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已取得前期的科研成果,若加以重点扶持,能在短期内达到上述要求的,其申报条件经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申报阶段(3月21日至4月4日)
各学科讨论酝酿提出初步意向,各学院组织论证,确定申报名单并报送《天水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各一份至科研管理处。
2.初审阶段(4月5日至4月9日)
科研管理处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表及附件材料进行初审。
3.评审和立项阶段(4月10日至4月15日)
初审合格的重点学科须报送纸质申报书一式贰份、附件材料一份及电子版申报书,由科研管理处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的学科,由学校认定立项。
4.本轮重点学科建设期为四年,立项后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按年度给予建设经费资助。
5.《天水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天水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方向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和《天水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请从科研管理处主页公告栏下载。
附件:天水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
科研管理处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