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学位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的通知》要求,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将开展省级重点学科新增与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重点学科申报新增与动态调整
1、学科申报
我校一流学科和各重点学科在全面总结梳理学科建设成绩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均可按二级以上学科目录要求申报新增省级重点学科(鼓励有良好学科基础的可按一级学科申报)。已经是第五批省级重点学科的我校学科不再申报新增。
2、动态调整
我校第五批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可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和优势,聚焦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对接省上产业发展需求,可撤销已有省级重点学科、新增相应数量和层次的学科。同时,对省级重点培育学科,可申报增补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
二、相关要求
1、各申报学科与动态调整学科要高度重视学科建设的战略性、全局性、引领性作用,重点从凝练学科方向、加快学科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水平、服务经济社会等方面入手,并将学科建设与硕士学位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快学科发展,构建良好的学科建设体制机制与条件保障。
2、遴选新增及动态调整的学科,均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中的一级学科为准,鼓励我校为二级学科的省级重点学科动态调整为一级学科。申报新增和动态调整的学科填报《甘肃省重点学科申报书》(附件),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省学位委员会给我校新增申报学科数量为5个,我校将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新增学科进行充分论证,并将遴选申报学科的申报材料和专家论证结果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所有材料无异议后上报省学位办。
3、请各申报学科在2018年9月20日前将各学科的《甘肃省重点学科申报书》(附电子版)报送科研管理处。
联系人:施海燕,联系电话:8363290,15097251888
电子信箱:530707935@qq.com.
附件:
1.《甘肃省学位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的通知》
2.《甘肃省重点学科申报书》
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科研管理处
2018年9月4日